根據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、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(HJ25.1-2019)等文件規(guī)定,泰安泰山新晨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承擔了東平縣2021年第13批次建設用地地塊2、地塊3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,最終編制了調查報告,報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項目概要
地塊名稱:東平縣2021年第13批次建設用地地塊2、地塊3
地塊位置:調查地塊位于東平縣東平街道清河大街西首,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6.41983°,北緯35.91102°。
地塊面積:調查地塊2占地面積為365平方米、調查地塊3占地面積為2096平方米。
地塊邊界:根據調查地塊宗地圖,調查地塊2由6個拐點組成,調查地塊3由12個拐點組成。
四至范圍:調查地塊南側相鄰地塊為學校用地;西側、東側相鄰地塊為農用地;北側相鄰地塊為公路用地。
使用現狀:調查地塊2現狀為學校側門口硬化道路。調查地塊3為學校正門口硬化地面。
使用歷史及變遷:調查地塊2、地塊3在2019年之前均為農用地,于2019年內部出現部分土地撂荒;2021年文達學校開始建設,調查地塊2為硬化道路,地塊3為硬化停車場;2022年,文達學校建成,調查地塊2成為學校側門口硬化道路,地塊3成為學校正門口硬化地面。現狀調查地塊2為學校側門口硬化道路,地塊3為學校正門口硬化地面。
委托單位:東平縣江河文達中學
報告編制單位:泰安泰山新晨地理信息有限公司
二、初步調查結論
根據本次調查結果,調查地塊和相鄰地塊當前和歷史上不存在確定的、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來源,認為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,環(huán)境狀況可以接受。根據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 (HJ 25.1-2019)中的工作程序,調查地塊不需要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,調查活動可以結束。